关于上证VSAT双向卫星小站搬迁收费的
暂行规定(修订)

上证VSAT双向卫星小站用户:
   因小站用户业务发展的需要,上证VSAT双向卫星小站如需迁址,上证通信公司所辖的协作公司全面负责新址电测和完成VSAT小站的搬迁,并确保小站正常运行。同时,考虑到小站搬迁情况比较特殊,不同于安装和维修,所发生的费用需向小站用户收取。现将搬迁的收费标准作以下统一规定:
1. 新址电测费一次为5000元RMB。
2. 搬迁费收取标准分以下三种情况:
   1) 室外、室内单元搬迁:10000元RMB;
   2) 室外单元搬迁:8000元RMB;
   3) 室内单元搬迁:6000元RMB。
3. 在搬迁过程中如需通信电缆收取成本费80元RMB/米。
4. 电测费、搬迁费和电缆费由用户直接与安装公司结算。结算时,协作公司应出示以下文件和票据:
   1)上证通信公司发给协作公司的书面通知;
   2)上证通信公司制定的《关于上证VSAT双向卫星小站搬迁的收费规定》;
   3)协作公司开具的发票。
5. 如电测结果新址不能满足搬迁所需要求,用户与协作公司只结算电测费。

                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
二ООО年九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