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证VSAT双向卫星小站安装过程中
超长电缆使用的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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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作公司在安装上证VSAT双向卫星小站时,如遇到天线位置与机房位置大于120米且小于280米时,根据技术要求应使用超长特定低损耗电缆,安装公司将依据实际使用长度收取电缆费98.00RMB/米(包括一对电缆连接头),具体实施步骤如下: 1.协作公司传真本规定给上述需使用超长特定低损耗电缆小站用户。 2.小站用户须发给协作公司接受使用超长特定低损耗电缆的确认。 3.协作公司发运超长电缆,并按上证通信公司制定的安装流程开通双向卫星小站。 4.协作公司与小站用户进行费用结算。 5.协作公司填写《 超长特定低损耗电缆使用记录 》并传真至上证通信公司备案,上证通信公司将进行事后检查。
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二ООО年九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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